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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来自大学新生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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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颜明  发布时间:2014-10-10 16:06:58 打印 字号: | |
  10月10日早上八点,我像平常一样刚推开办公室的门,门口边的一个信封立即跳入了我的眼帘,只见信封上用不太工整的字写着“吕法官收”,心中甚是纳闷,这是谁的来信?怀着好奇迫不及待地拆开了这封特别的来信,一个月以前的一场执行和解再次浮现在我的眼前。

申请执行人袁玉梅与被执行人陈柏松离婚时,法院判决婚生子陈星跟随母亲袁玉梅生活,被执行人陈柏松须按月支付小孩生活费直至其有独立生活能力时止。今年小孩陈星高中毕业,已被福建的一所高校录取,马上开学在即,急需筹集学费,可袁玉梅与陈柏松为此争执不休。被执行人陈柏松辩解说按法院的判决其每个月只要支付800元生活费就可以了,可自从去年六月份离婚以来其陆续支付儿子陈星特长培训费、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000余元,照此计算其履行的义务已远超过判决的规定,超过的部分应算作儿子的大学学费,其不应再出学费。申请执行人袁玉梅则反驳说离婚后为了儿子学特长其支出的费用远在陈柏松之上,既然双方以前都为儿子支出过费用,就应两两相抵,接下来的大学学费还应两人分担。由于两人分歧较大,执行中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都没有找到解决的办法。眼见开学日期一天天临近,执行法官为了不耽误孩子正常上学多次前往双方家中了解情况,并积极做双方的工作,劝解他们不要一时气盛而影响孩子的将来,告诫他们进入大学学习是人生的关键一步更是开启未来的转折,是做父母的骄傲和荣耀,况且现在双方都经营着各自的生意,经济条件还比较宽裕,为此斗气不值得。经过走访了解到原来陈柏松不愿出学费是因为其担心儿子陈星随袁玉梅生活后,父子关系变得越来越疏远,陈星平时只有在要钱的时候才来找他,还多次出言顶撞,陈柏松觉得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儿子的认可。弄清原因后执行法官急忙找到陈星,平等地和这个懵懂少年促膝谈心,教导其必须尊重父亲,学会感恩,理解父亲的不易,积极认可父亲的艰辛付出,经常和父亲保持良好的交流和沟通。陈星在执行法官的耐心教导下,很快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陈柏松承认了错误,并取得了陈柏松的谅解,一家三口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圆满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仅落实了新学期的学费,而且对整个大学四年的学费都做了全面的安排。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云溪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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