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打牌起争执,官司引上身
分享到:
作者:刘芳  发布时间:2014-10-17 15:17:21 打印 字号: | |
  10月17日,云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7月9日下午,被告人甘某、吴某等人在云溪区路口镇路口村金桥组甘某某家中打麻将。打到了17时许,甘某、吴某因打麻将发生矛盾,吴某骂了甘某,甘某被激怒后就从甘某某家里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将吴某的左手、左上臂、左肩部及左胸背部砍伤。经鉴定,吴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甘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主动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甘某所在的云溪区司法局证实甘某平时表现较好,无不良行为,对其有监管帮教条件,且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适用社区矫正,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云溪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