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法院宣判了一起盗窃销赃机动车案,被告人陈某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万元。
大学毕业的陈某,通过网络建立了一个“黑车群”,从网上购买了偷盗汽车的工具,利用 QQ、微信联系了想要跟他结伙赚钱的网友。自2014年1月至2月期间,昼伏夜出,先后窜至岳阳、长沙、湘潭等地,疯狂作案,盗得北京现代小汽车6台,起亚福瑞福小汽车1台,共计价值385630元,诈骗本田CRV一台,价值135000元。得手之后,陈某又通过网上交易,销赃获利。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陈某驾驶盗来的汽车与人发生交通事故,其罪行才开始彻底暴露。
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陈某被抓之后,他的作案同伙分别被汨罗法院以盗窃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七个月到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