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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当家婆”护航临港新区企业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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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颜明  发布时间:2014-10-22 11:09:19 打印 字号: | |
  10月21日,申请执行人福建上杭县某钢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某电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犹如“当家婆”一般,算进柴米油盐酱,终于促成双方和解,被执行人同意10月底前支付给申请执行人185万元,至此双方纠结了三年多的矛盾在友好握手中圆满化解。

  2011年10月,福建上杭县某钢业有限公司与湖南某电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钢结构厂房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总造价约1006万元,该钢业有限公司按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后被拖欠工程款等各项费用共计238万余元,于是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案情并不复杂,但湖南某电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是临港产业新区前期重点引进的大型企业,其发展对整个园区企业具有示范效应,同样福建上杭县某钢业有限公司是外来投资企业,维护良好的投资环境也是法院的工作重点。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对全案作了充分权衡,认为在当前实体经济总体疲软的大背景下要彻底化解这一矛盾,必须充分了解双方的矛盾焦点和实际困难,对症下药做通双方的工作,促使双方充分沟通,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据实做出退让,为和谐解决纠纷争取更大的努力。

  为此,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工程所在地实地调查,前后七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耐心向双方陈述利害,告诫湖南某电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必须态度诚恳、设法筹集资金积极面对,同时也不断规劝该钢业有限公司给予对方一定时间让其盘活资产。通过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持续增强双方的理解与宽容。最终被执行人加大了融资力度,申请执行人也大度做出让步,一件进退维艰的执行纠纷在执行人员的灵活调解下悄然化解。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云溪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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