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法院执结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该案被执行人王某面对两申请执行人的以德报怨,居然做了“老赖”,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为两申请执行人欧阳某某及其子王某某主持了正义。
2009年4月的一天,欧阳某某外出购物期间,王某以丈夫与欧阳某某女儿有不正当关系为由,殴打欧阳某某,当晚,王某又带人找到欧阳某某租住的地方,将欧阳某某及其子王某某打伤,并打烂欧阳某某家中的财物。欧阳某某母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赔偿人身及财产损失。2009年7月,该案经平江法院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了由欧阳某某母子放弃了部分损失与对王某的刑事指控;由王某一次性赔偿欧阳某某母子损失7000元。
欧阳某某母子的以德报怨并没有换来王某的赔偿,无奈之下欧阳某某母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该案后几次通过上门执行与查询财产,但没有找到王某及其财产。今年,执行法官得知王某已回家中,且在某银行可能有存款,执行法官通过财产查控系统对王某进行了财产查询,在某银行发现王某有银行存款,执行干警一次性扣划了王某9500元,并及时向欧阳某某母子支付了调解书确认的赔偿款7000元与法律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诉讼费500元。使这份迟来的正义终于得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