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赌怡情,本无可厚非,但是张某“小赌”不但没有怡情,更是因赌生恨,打砸网吧为自己带来了刑罚。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样一件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张某、陶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多次在岳阳县新开镇被害人黄某某经营的网吧打牌,因怀疑在打牌过程中黄某某作弊导致自己输钱,便事后要求其退钱,被拒绝后因此心怀不满。2014年7月16日晚,被告人张某与被告人陶某吃饭时商量再次找黄某某理论,讨要钱款。当晚20时许,被告人张某、陶某来到网吧寻找黄某某未果后,就开始对网吧内的物品进行打砸,致使20台电脑显示器、键盘、耳机、鼠标等物品被不同程度损坏。经鉴定,被损坏的财物价值人民币12490元。8月4日,被告人张某、陶某赔偿了被害人黄某某的损失2.5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陶某故意毁坏他人私有财产价值人民币1249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张某、陶某在故意毁坏财物的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张某、陶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均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陶某已赔偿了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亦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