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官,你真是一位公正的好法官!我们全家都感谢你!”,10月15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吕仙庭法庭陈静法官开完庭后,收到被告方发来的感谢短信。
这是一起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原告方某某的丈夫刘某某与两被告系亲兄弟,1995年3月三兄弟与母亲达成一致协议,共同修建四层楼房一栋,二楼以上三兄弟各分得一层并各自出资修建,第一层两个门面由母亲出资修建并出租,所有权归两被告所有,三兄弟及母亲平分租金,即原告丈夫只有收益权。同年5月开始建房,10月竣工,11月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两个门面的产权人登记为两被告,原告丈夫为共有权人。之后三兄弟和母亲平分门面租金,2006年12月母亲去世后租金仍由三兄弟收取并平分。2014年2月原告丈夫去世,因房屋产权问题存在争议,被告拒绝原告领取租金引起纠纷,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门面三分之一份额的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继承人已放弃继承权)。
法院受理后第一被告多次找到承办该案的陈法官,申明自己系低保户、残疾人并提供了相关证明,陈述当初其母亲在世时考虑到两被告都没有固定工作,家庭条件困难,所以才出炉了四人协议,言明条件较好的老大即原告丈夫没有所有权只有收益权等等情况,陈法官每次都耐心解释并告诉其在开庭时必须提供哪些方面的证据,要其为兄弟情谊着想争取调解结案,但被告态度较为强硬表示原告不可能分得产权。
2014年10月15日该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开庭当天原、被告的亲戚来了三十多人,分成两大阵营,被告提供的证人就有7人,在开庭前被告还安排了人员录像,经审判员制止后删除了视频,但情绪很激动,气氛相当紧张。庭审开始被告气势汹汹(后查明第二被告系刚出狱的吸毒人员),几次出言不逊,陈静法官制止后强调双方必须端正态度实事求是的陈述事实,否则法官对其发言内容会产生合理的怀疑。
在举证阶段,被告所列举的证据存在多处矛盾,在被告无法以常理解释因而顾左右而言他的情况下,陈法官详细宣讲法律规定,让在场人员心里有一个基本的判断。之后的庭审中两被告的态度明显有了转变,庭审顺利进行至调解阶段。
调解之前,陈静法官已对纠纷的形成原因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该案原告因只生育了女儿从而在夫家受了不少委屈,包括当初对争议门面达成的协议中没有继承权的约定都存在这方面的原因。在调解时,陈静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席话过后,原告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在场的部分旁听人员也留下了眼泪。眼看调解就要成功,不料原告突然情绪激动拍案而起,这下引起被告旁听亲属的不满,双方开始对骂,场面一片混乱,审判员及其他亲友分头参与说服工作并对原告进行了批评,冷静下来的原告也听从审判员的意见就自己的行为向被告及亲友道了歉,调解继续。
至下午一点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开完庭后,被告向陈法官发来感谢短信。次日被告来领取调解书时又当面再次感谢:“陈法官你救了我嘞,开庭之前如果门面判原告有份,我已经打算与原告同归于尽,开庭后我才知道自己做错了,差点出大事啊!毕竟还是一家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