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一大早,被执行人徐某某的电话打进了汨罗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负责执行此案的执行员心里有些不安,担心徐某某又反悔出难题。
接过话筒,对方告知:“按执行局的要求,该我拆除的我都拆了,你们来检查一下”。
执行员很宽慰,真是不容易,三年的拆迁“钉子户”,会在半月内自动拆除。
在现场,徐某某笑着对执行员说,我是“顺毛驴”,冤枉不得,你们的工作方法和敬业精神感动了我。
徐某某的住房位于市建设东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因建设需要,政府决定拆迁此处十几户居民。拆迁工作有序进行。唯独徐某某认为自家宅基地临街,拆迁款应高于其他拆迁户。
于是,漫漫的长达三年的上访上诉之路,拉开了序幕。
一审,再审,二审,均不服。与此同时,汨罗,岳阳,长沙,徐某某不停地上访。
城市建设,时间不等人。9月28日,城市建设指挥部申请汨罗法院强制执行{2014}岳中民一终字第186号判决。
执行员有意选在“十一”国庆长假期间,送达执行通知书。七天假期,三次上门做工作,取得了徐某某妻子儿子及其他家人的理解,但徐某某横竖不与执行员见面。10月6日晚,徐某某妻子打来电话,说徐回来了,你们快来。
执行员赶到徐某某家时,徐很惊异。从僵持到坐下来,再到徐某某主动递烟,气氛虽然缓和了,但徐某某一直不吭声。执行员的话说了几箩筐,徐某某只是抽烟,闷坐。晚上十一点了,徐妻在旁边插言,你看,人家放假都没休息,来好几次了,你倒是给句话。徐某某依旧一声不吭。
又是连续三次促膝长谈。徐的儿子说:人家凭什么三番五次上咱家的门说好话,还不是为咱家好,还不是因为人家吃了这碗饭。判决书是有法律效力的,搞不好,用挖机给你挖了。
水滴石穿,徐某某终于点头,说佩服你们法院的同志,工作做到家了,我老婆和孩子都在劝,也许是我太固执。10月13日,徐某某领取了拆迁款,答应尽快拆房子。于是便有了开头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