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密无间的兄弟,因地发生争执,致使一人受伤,一人获刑。真是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肖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4年6月21日19时许,被告人肖某某在未征得三个同胞兄弟同意的情况下,请一台拖拉机运石头倒在四兄弟共有的农田里准备建房。被告人肖某某的三哥发现后来到现场进行阻止,要求将农田分配好再填田建房。两人因言语不合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被告人肖某某将其三哥捅伤。后经岳阳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受害人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综合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因素,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