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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一男子因地打伤兄弟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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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红  发布时间:2014-11-26 09:08:23 打印 字号: | |

亲密无间的兄弟,因地发生争执,致使一人受伤,一人获刑。真是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肖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4年6月21日19时许,被告人肖某某在未征得三个同胞兄弟同意的情况下,请一台拖拉机运石头倒在四兄弟共有的农田里准备建房。被告人肖某某的三哥发现后来到现场进行阻止,要求将农田分配好再填田建房。两人因言语不合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被告人肖某某将其三哥捅伤。后经岳阳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受害人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综合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因素,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县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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