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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借款一死三伤 辩法析理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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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常研、王继华  发布时间:2014-12-10 12:21:41 打印 字号: | |
  12月8日下午,被害人陈某的家属从岳阳中院领取了89万元赔偿款。至此,一起故意伤害、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恶性刑事案件顺利结案。

  被害人陈某欠被告人周某2万余元,经多次催讨未果。2013年7月18日晚,周某与陈某就债务问题约定在岳阳某特色馆见面谈判。19日凌晨,双方均带齐了人马到达餐馆。因相互讲狠,谈判很快破裂,双方发生了纠缠争斗。在争斗过程中,周某带来的帮手翁某抽出皮带上的猎刀对着陈某腹部捅了一刀。陈某当即倒地。随后,双方又在一番争斗后,各自散开并送伤者前往医院救治。

   2013年7月19日下午15时许,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三人系轻伤或轻微伤。

  案发后,被害人陈某亲属多次上访,要求严惩凶手,赔偿经济损失。

  案件起诉至岳阳中院,刑一庭根据案件涉及的矛盾根源、社会背景、利益诉求、争议焦点等,在附带民事赔偿问题上,采用“法官+亲友”调解模式,邀请被害人(被告人)亲友参与调解,先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二十余次协商,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各被告人一次性赔偿陈某家属经济损失89万元,原告人对被告人出具谅解书。

  判决生效后,陈某家属领取了赔偿款,双方均服判息诉。
责任编辑:常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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