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法庭20年,每年办案200多件、无一错案……”这是最近被评为“湖南省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的湘阴县人民法院白马寺人民法庭庭长肖友良上交给党和人民的成绩单。12月23日,笔者来到距离湘阴县城50公里的白马寺法庭,近距离了解这位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
态度亲和,语气平实,和许多基层法官一样,已过不惑之年的肖友良言谈举止间透漏着平和、干练。他自1994年考入法院后,就一直在湘阴法院基层法庭工作,先后在南湖法庭、长仑法庭、白马寺法庭担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
14年前,肖友良调任白马寺法庭庭长。当时法庭条件十分简陋,审判庭和宿舍的门窗破烂不堪,还有几处屋顶漏雨。出身农村的肖友良自小有着不服输的性格,他一方面积极向县法院积极争取资金修缮法庭,一方面带领法庭干警自己动手修理办公桌椅。为了改变法庭干警每天到外面“搭餐”的现状,他还主动带领干警买菜做饭,解决干警的吃饭问题。
白马寺法庭下辖2个镇和一个移民乡,87个村或居委会。“我们受理的案件大多是离婚、民间借贷及各种赔偿案件。”谈及白马寺法庭的工作,肖友良如数家珍。但他同时也表示,由于法庭地处偏远,是岳阳市和益阳市的交界之地,社情民意比较复杂。受理的案件一般未涉及法律难点,但双方关系难协调,处理不当有可能引发冲突,影响社会稳定。“所以处理案件不仅要公平、公正、依法,还要做好细致的协调工作,力争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去年,肖友良审理的原告熊某清与被告杨某某请求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纠纷一案。原告之子熊某良在被告经营的广东省佛山市某五金厂打工上班期间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肇事者逃逸。事发后双方就有关赔偿事宜达成了协议,约定杨某某总计赔偿熊某清17万元整。由于赔偿款没有到位,熊某清坚决不同意火化尸体,一直停放在殡仪馆,并准备上访。案件经湘阴法院判决后,杨某某的五金厂倒闭,躲避执行。肖友良多次带队赶赴佛山,经过多方协调,由当地有关部门出面解决熊某清4万元救助金,使在殡仪馆停放将近一年的尸体得以火化并免去了殡仪馆应收取的数万元费用。肖友良从佛山回来后又马不停蹄做杨某某家属工作,晓以利害,最终促使其家属垫付了部分执行款。最后,案件以和解方式执结,老熊一直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在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肖友良没有收取熊某清任何费用。事后,老熊要拿一些土鸡蛋来表示感谢,也被肖友良婉言谢绝。
“司法为民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要从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20年来,肖友良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扎根基层,热情地接待每一个当事人,能耐心地倾听每个当事人的诉求,公平公正地办理每一起案件。肖友良每年办案超过200件,没有一起上诉改判,没有一起发还重审,没有一起上访闹事。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