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云溪区路口镇吴某平与被害人吴某明是堂兄弟关系,理应和睦相处,却因生活琐事致兄弟相残,一个撒手人寰,一个深陷囫囵。
吴某平与其叔叔吴某新、婶婶姜某梅系邻居。2013年5月至2014年6月间,双方因土地纠纷等琐事多次发生争执。2014年6月23日上午,因吴某清家的鸡在姜某梅家菜园内吃菜,双方发生争吵,吴某清遂持刀将其堂弟吴某林刺伤致死。
因被害人吴某林不幸过世,致其家庭几乎遭受灭顶之灾。吴某林爱人早已下岗,女儿又没工作,还要长期服药,家里一下失去顶梁柱,被害人亲属多次到云溪区委、政府上访,要求严惩凶手,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案发后,吴某清家人都离开了老家,加之夫妻感情原本不和,以为吴某清有自首情节,判不了死刑,不愿赔偿。案子到法院后,针对本案的特殊情况,承办人一边安抚被害人亲属,要他们相信法律,相信法院;一边做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工作,不要以为吴某清有自首情节就不能判处死刑,打消他们侥幸心理,告诉他们唯有尽力赔偿方可得到对方谅解。同时,又与当地村组、镇政府、区政法委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经多次沟通,被告人同意赔偿18万元,被害人亲属鉴于双方是兄弟关系也同意出具谅解书,要求从轻判处吴某清刑罚。基于上述因素,一审以吴某清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