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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官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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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思超  发布时间:2015-01-09 08:59:13 打印 字号: | |
  他,叫方明,是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她,叫杨凌燕,是汨罗市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他们,是两口子。经常听他说他们之间的故事,颇有些意思。

  方明自2003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修完第二学士学位后一直在广东一所大学教法律专业课,收入不错。但是,为了结束夫妻两地分居的生活,担负起照顾家庭的责任,他在2012年毅然辞去高薪工作回到了家乡,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在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当了一名基层人民法官。从进法院起,他就被我们这帮同事封为了当之无愧的“好男人”。

  方明家远在离屈原区法院二十公里外的汨罗市,他的妻子是汨罗市一所重点中学的政治老师,平时工作也相当繁忙。“今天谁做饭”就成了他们比较纠结的问题,方法官说杨老师几乎每天都要问这同一个问题。“她这一问,我又有什么办法,难道说我不做你做?她又要工作又要照顾小孩已经够辛苦了,还不只能就我做咯。”方法官说这句话时语气总是悻悻的,但脸上却堆满了幸福。 于是,每天早上他都心甘情愿地六点多钟起床给孩子洗好衣服、尿片后开半个小时的车到单位上班,晚上五点半下班后又开半个小时的车回家给妻儿做饭。

  然而,情况在杨老师当选为汨罗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后悄然发生了改变。

  原来,杨老师第一次当陪审员就感受到了法官的不易。那天,杨老师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节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林某于2011年欠袁某八万元钱久未归还。袁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林某归还其欠款及附带利息,并提供了相关借据予以证明。林某虽承认该笔欠款的存在,但辩称其在2012年底已经归还了其中的三万余元,并向法院提供了银行流水账明细以证明三万余元汇入了袁某账户,但他却没有其他证据佐证这三万余元确系用于归还袁某欠款的目的。最终,此案在承办法官的多次调解下,以达成“袁某同意林某归还六万元欠款并放弃部分利息,林某在一个月内还清欠款”的调解协议而圆满结案。

  案件调解完一回到家,杨老师就对方法官说:“没想到你们法官的工作这么复杂,为了使棘手的案件顺利、和平的真正得到解决,令当事双方都满意,反复调解来调解去地做工作,努力听取、中和各方意见,还得态度温和、不急不躁,真是难为你们了。以前是我不理解你,以为你们就是坐在审判席上拿着法槌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没想到‘柔声细语’、‘苦口婆心’、‘不厌其烦’才是你们工作的常态,真挺辛苦。我离家近,不用来回奔波,工作没你操劳,应该由我来为你做饭。”

  “耶,理解万岁!”方法官说他顿时觉得头顶上绽放了朵朵明媚的花儿。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市屈原管理区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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