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9日上午,在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李明同志获全票通过,当选平江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明同志在当选后表示,这是组织培养教育和大家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大家对其寄予的厚望和重托,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同仁的信任和支持!面对今后工作,他表示,倍加珍惜难得的机遇,倍加珍惜法院发展的大好局面,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勤学善思,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恪尽职守,努力提升工作实效;公正廉洁,努力维护自身形象;科学管理,努力带好法院队伍;接受监督,努力推进事业发展。
最后,他表示,法院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压力与动力同在。平江法院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忠诚履职、不辱使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