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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债务致兄弟反目 法官调解重拾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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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艳  发布时间:2015-01-14 15:31:14 打印 字号: | |
  原告张云和被告田轩系表兄弟关系,二人一起长大,感情十分要好,2004年被告田轩称自己需要本钱做生意为由,向表哥张云借了一笔钱,并约定支付利息,可如今十年过去了,被告田轩却已各种借口搪塞拒还欠款,无奈兄弟反目,原告张云一纸诉状至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田轩偿还欠款及利息。

  被告田轩于2004年5月向原告张云借款1万元,同年8月又向原告张云借款14310元,两次均有约定利息。在此期间原告张云因母亲生病急需要用钱,曾多次找到被告田轩要求返还欠款,可是被告田轩均因现金被套为由搪塞原告张云,又一次原告张云与被告田轩因偿还欠款之事无法谈拢兄弟俩反目成仇,被逼无奈,原告诉至该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24310元和支付利息11800元。

  为了妥善化解兄弟间的债务纠纷,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调解结案的方式,首先承办法官对被告田轩欠债不还又不及时与原告张云沟通进行了批评指正,并称只有兄弟之间才会相信你并借钱于你长达十年,承办法官又从亲情角度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希望双方不要为了一点债务就把几十年的亲情都抛弃了,钱可以再挣,可是亲情却难再续,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话语,另双方都沉默了许久,被告田轩主动向原告张云道歉,并承诺支付部分现金,余款马上去筹借,一个月内一定归还。原告也答应以后两兄弟互谅互让,重拾信任和亲情,该案顺利达成一致调解。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市屈原管理区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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