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婆媳关系一直都是大家认为最难处理的一种关系,如何正确对待婆媳关系要讲究方式方法,日前,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了一起因婆媳关系不和而引起的夫妻离婚诉讼案件。
原告王萌和被告薛越是一对90后夫妻,婚后和薛越的父母同住,开始时,小夫妻生活还算比较融洽,可是时间长了,原告王萌就因为生活习惯和生活作息的不同和婆婆产生了芥蒂,俩人相互看不顺眼,婆婆挑剔儿媳不会做家务,儿媳则觉得婆婆管得太多,矛盾由见面不打招呼升级到口舌之争。每次争吵,被告薛越总是站在一旁,一声不吭,甚至将房门锁上,不理纷争,得不到丈夫帮助的王萌很是生气,时常与丈夫发生争吵,夫妻矛盾不断加深,故原告王萌诉至该院,要求解除与丈夫薛越的婚姻关系。
承办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交流后得知,原、被告之间并没有实质性的矛盾冲突,矛盾的症结在于原告王萌与婆婆之间的关系不和,而关键人物就是被告薛越,只要薛越能够协调好妻子与母亲的关系,婆媳矛盾就能得到化解,夫妻之间也能和好如初。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指出双方对于婚姻的轻率,所谓相爱容易,婚姻不易,每个家庭都有家庭琐事,作为家庭成员一定要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在面对婆媳关系时要耐心处理,共同维护家庭和睦。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一场家庭危机就此化解。
法官寄语:婆媳相处是一门艺术,处理好婆媳关系是家庭和睦的基石,作为家庭成员,都应该抱着一颗宽容的心去对待人,在生活中互谅互让,互帮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