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逝去,我希望墓志铭上有这样一句话:“因为我的存在,社会更加美好”。
——邹碧华
犹记得他说“让胜诉者当然胜诉,让败诉者当然败诉”的坚毅和执著,犹记得他强调尊重律师、尊重他人的淡定与从容,他却永远离开了,离开了他最热爱的审判岗位,离开了他最爱的世界。邹碧华,一位学者型的法官,生命的时针永远停留在2014年12月10日。时至今日,我仍无法相信这一事实,无法掩饰自己的悲伤和不舍。
2012年7月13日,邹碧华应邀为当年的初任法官培训班进行授课。那一天,他用自己多年的审判经验和社会阅历给我们讲述了作为一名法官应具备的素质,控制自己的能力、尊重他人的习惯、不懈怠的努力、不断更正的目标……他改变了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他让我在极短的时间内成长。只是,相遇的时间太短,当我们还沉浸在他谦逊却真诚的课堂氛围中时,他却只能留下他的Email地址,并承诺一定会回复。现在,我还从没敢给他发邮件,他却再也无法回复。
他绝对是一名博学的法官,短短一天的时间,他讲述的知识横跨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个领域,那些信手拈来的句子里满是具有鲜明特色的智慧:“智商很难改变,但乐观可以培养”,“一个人说话??率切愿裎侍猓?皇潜鹑俗柚咕湍芡V沟南乱馐兜男形?薄????焙蒙虾3つ?ㄔ涸撼ぃ??允鲆桓鲈轮?谠亩亮耸?俦拘睦硌Ш凸芾硌У氖榧?K??约旱纳笈芯?榛??黄??畚模?槐颈局?鳎?兑??笈芯挪椒ā烦晌?矶喾ü俚陌竿肥椤T谒?ナ篮螅??耐?禄匾洌?到缬惺裁春檬樾率椋??嫉谝皇奔渲?馈K?墓?陌?冢?背7抛藕袢缱┛椤⑿绰??⒌挠⑽墓芾硌е?鳌
他停不下前进的脚步,因为工作早已不是简单的生存手段,而是一种回报,应是自己追求的事业。做长宁法院的院长,他想的是怎么去尊重自己的下属,想下属之所想,急下属之所急。为了让法官更为尊严的办公,在建设长宁法院之时,他就坚持一名法官一间办公室,他觉得只有尽力提高法官各方面的待遇,才能让法官安心工作。而平时,他是一个注重细节的人,用手机记事本记录本需要提醒同事的事情,在适当的时间对同事进行提点,在工作中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那些努力和坚持,他言语中却是云淡风轻,全没有对名利的向往与追求;那些困难和挣扎,他的态度是泰然处之,全未被世俗所牵绊和束缚。做法官,他尊重一切站在他对面的人;做学者,尽传道授业解惑之本职……他放弃的,正是他为别人争取的;他获得的,许是他人不再珍惜的。
斯人已逝,余音犹在。“世间已无九步法,法官当如邹碧华”。那一刻,他的生命戛然而止;他的精神,却在那一刻得到了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