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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巴西世界杯利用网络赌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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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方方  发布时间:2015-02-02 10:43:0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赌球案,对在2014年巴西世界杯足球比赛期间通过互联网站接受他人赌球投注的涉案被告人余某、胡某以赌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各处罚金四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巴西世界杯足球比赛期间,被告人余某与被告人胡某共同商定进行足球赛事外围赌球,由胡某在深圳提供赌球网站、投注账号和密码,余某在平江县家中接受他人赌球投注。2014年6月至7月,余某于是在自己家中,利用胡某提供的赌球网站域名和注册会员账号,接受他人以电话、手机信息、微信等方式进行的赌球投注,然后再通过该网站将所收受的赌球资金368800元投注给庄家,并将赌博资金128899元通过银行转账给胡某,再由胡某交付给庄家。

  案发后,胡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胡某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在2014年巴西世界杯足球比赛期间,通过互联网站接受他人赌球投注,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本案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余某、胡某均起主要作用,均属主犯。案发后,被告人胡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余某到案后能供述其犯罪事实,属坦白,亦可对其从轻处罚。结合两被告人所在地司法机关的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可对两被告人适用缓刑。综合以上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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