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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闹事暴力袭警获妨碍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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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艳  发布时间:2015-02-10 08:55:47 打印 字号: | |
  因工地事宜与工地负责人大打出手,民警赶到欲上前制止“闹剧”,又暴力袭警,致使二名民警轻微伤,日前,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张强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5月,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某改造工地闹事,2名民警赶到现场。当时,被告人张强因工地事宜与该工地负责人李权正大打出手,张强手握砖头欲砸向李权,2名民警马上上前制止,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人张强情绪激动,捡起工地上的锄头挥向李权,2名民警均上前阻止,被张强抡起的锄头擦伤。后张强被群众及赶来的政府工作人员扯开。事后,被告人张强拒绝派出所民警将其带回。经鉴定,2名民警均属轻微伤,其中1名民警右肩及右手皮肤软组织挫擦伤。

  该院认为:被告人张强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又因被告人张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故该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市屈原管理区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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