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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偷盗“空巢”老人27起 五被告人获刑又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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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红  发布时间:2015-03-05 10:33: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空巢”老人为偷盗对象的盗窃系列案,依法对被告人邓某某、李某某、裴某某、郑某某分别处以八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三千元至三万元不等的罚金;对另一名悔罪态度较好的被告人邹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邓某某因打牌欠了账,便产生了盗窃的念头。考虑到“空巢”老人防范意识低、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等因素,将此类特殊人群作为盗窃对象。自2012年以来,被告人邓某某先后伙同被告人李某某、裴某某、邹某、郑某某等在岳阳县、汨罗市、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针对被害人为“空巢”老人的特殊群体,谎称国家工作人员,以能帮助解决困难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窥视被害人钱财存放处后实施入户盗窃,共计作案27起,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8974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裴某某、李某某、邹某、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国家工作人员,以能帮助解决困难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窥视被害人财物存放处后实施入户盗窃,构成了盗窃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参与作案次数及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县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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