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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双方都各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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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闾敏  发布时间:2015-03-12 08:49:45 打印 字号: | |
  三月初,任法官又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刚开始,被告虽说同意离婚,但是一提及房子,被告与原告及其亲属就大声争执起来,两人根本都没有办法坐下来听对方一句话。但经过任法官一番劝说,两人竟对调解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都很满意。

原、被告结婚多年,育有两个孩子,却没有自己的房子,前两年花钱在被告母亲房子后搭建了三间房子用来居住。原告觉得这房子并非被告所建,不同意给被告。被告则称这房子是当时自己借钱建的,现在离婚,房子应该有自己的一份……说着说着,两人开始就一些陈年旧事争论不休。任法官见这阵势,便将原告叫到一边,先问他的意见,原告说我不要被告抚养费,房子不想给她。任法官向他解释说这房子是婚后所建,被告肯定有一份,你是男人,大度一些,你愿意给她多少,你先想想。接着在与被告沟通的过程中得知其想要房子是为了孩子,就跟她说,离婚了你也不会住在这里,你要房子无非是觉得自己为这个家付出过,你可以要,但是还有两个孩子,原告不让你支付抚养费,你也要考虑他的难处。在“背靠背”询问后,被告表示只要房子的四分之一,原告当即表示同意,两人就此达成调解协议。两个人心平气和地拿着民事调解书离开了法院。

任法官说,调解不是难事,不过是让双方各退一步。这个离婚案子,要是让两人一直就房子纠缠,肯定难以调解。但是,想办法让双方明白,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获得房屋所有权就要在支付抚养费问题上做出让步,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势必要放弃部分的房屋所有权。只要一方退一步,对方或许也愿意退一步,最终纠结在一起的两人就会握手言和。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云溪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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