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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引来“酒托”诈骗 生人搭讪需额外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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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 浩  发布时间:2015-03-18 08:32:47 打印 字号: | |

通过聊天交友软件来搭讪陌生人是时下年轻人十分追捧的交友方式,但虚拟空间总是充满了很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愉快交流的背后可能也会隐藏着精心设计的圈套。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酒托女诈骗案,被告人叶某某、马某某均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和相应的罚金。

20147月,被告人叶某某用捡来的身份证,在岳阳市洞庭路保利西街租赁了一处门面,将门面更名为咖啡茶吧进行经营。为获取非法利益,叶某某以冰红茶兑换桶装红酒假冒进口洋酒,一瓶200-1000多元,小吃一碟28-38元,果盘一盘48-68元的价格,通过伙同充当酒托的被告人马某某等人将网上搭讪认识的男性被害人引诱至该茶吧进行高额消费的方式实施诈骗。“酒托女”多通过QQ、陌陌、米聊等常用聊天交友软件来主动搭讪被害人,并邀约至其指定的咖啡茶吧见面和消费。部分受害人因碍于情面,即便意识到被骗,也选择“吃闷亏”,不能及时进行报案,致被告人叶某某等人连续作案得逞。至案发前,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叶某某等人共计骗取他人财物约87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某、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该案系共同犯罪,两被告人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遂依据刑法相关条款,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岳阳楼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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