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法院巡回法庭审理过程中,成功化解一起十七年前遗留下来的债务纠纷,两位年过七旬的老人握手言和。
3月12日下午,现年75岁周姓老人拿着两张98年的借条匆匆来到法庭,要求起诉被告袁某偿还其借款4000元以及利息款16000元。介于案件的特殊性以及原、被告均系年迈体衰的老人,法庭决定到村里组织本次庭审,同时邀请村书记以及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参与。
到达被告家里,被告不在,通过沟通,被告到庭后激动的谈到:原、被告系几十年的朋友,虽不在同乡,却为邻村,在贫困时,原、被告之间家庭亲密无间,农忙时相互帮忙。1998年移民建镇时,被告因家里建屋找原告借款2000元,并约定了利息,因家庭经济困难,在前几年时只能付息。
之后,被告又重新打了2000元的借条,但原借条未收回,原告于2003年后即依据两借条向原告追讨4000元的债务,并要求承担利息,他坚决只承认借款两千元。他认为自己不是赖账的人,只是原告不凭良心讨债气恼。
经了解,原告患有高血压等疾病,追讨债务的事情一直由原告的长子负责的,法官及时跟原告两个儿子以及被告的长子分别作劝说工作,入情入理的分析本案,获得了双方认可,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了还款2000元的调解协议,由村书记担保收取该欠款,积压在两个老人心中多年的结终于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