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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当“学生” 案件庭审变身法制大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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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黎昕、常研、李艳  发布时间:2015-03-24 17:43:50 打印 字号: | |
  • 庭审现场
  • 岳阳楼区公安分局正在答辩。徐利(左一)
  • 旁听席

        3月24日上午,岳阳市委在岳阳中院首次举行党政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岳阳市委书记卿渐伟、市委副书记李志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湘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康代四,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徐新启,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瑰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向伟雄,以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全体在家市级领导,市直机关主要负责人,市委各部委及公检法常务副职,媒体记者、群众等共计150余人参加旁听。

        当日上午9时,岳阳中院对上诉人刘腊枚不服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行政处罚纠纷一案二审公开审理。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徐利出庭应诉。经过2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当庭宣判维持原审判决。

        庭审结束后,卿渐伟在现场发表讲话。他指出,通过这样一堂法制课,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一是要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把法治思想融入血液中。在为民办事过程中,克服官本位意识,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法治习惯。二是要进一步尊重法律权威,尊重与支持法院的判决。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法庭上是“以证据为核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例外。对于党政部门的涉诉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应诉,运用好法律知识、履行好法律职责,弘扬好法律精神。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对法律的自信,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法律不会因时、因人、因事而异,只有依据法律法规才能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困难和矛盾。

        此外,岳阳中院在庭审结束后共收到庭审观摩意见建议33条。

责任编辑:常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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