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的危害,人尽皆知。但许多明星涉毒后,却能公开活动如常,并未受到太多影响。满文军等明星吸毒后仍作为歌手在各地活动。柯震东出狱后召开发布会,其经纪人还在为他辩解,“他需要很大的勇气站在这里,才有办法跟大家忏悔,跟大家承认错误,希望媒体朋友们给我们包容”。包容,建立在可以原谅的基础之上。明星涉毒,给公众以破坏性示范,不可原谅。
2014年9月底广电总局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没有刹住尹相杰、王学兵等明星涉毒的脚步。白岩松认为,从现有情况看来,吸毒在演艺圈不是几个明星的个例案件,明星涉毒的人数甚至可能比我们想象的更残酷。在中国,明星吸毒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少人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们觉得吸毒是某种身份的象征。这从获释后的宁财神称其不后悔吸毒可以得到印证。
明星涉毒,有人为明星辩解称,吸毒是明星的个人行为,他们既没贩毒也没杀人放火,从此封杀实在“太残酷”。而且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人家改过自新,还要“一棍子打死”让他们无路可走,未免有些“不近人情”。明星涉毒,几乎不需付出任何代价就可以重新回归“正常生活”,这似乎在暗示吸毒者,吸毒没事,甚至会被粉丝推崇为一种时髦。
明星涉毒,最可能毒害的是那些深以之为偶像的青少年。据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新发现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青少年占75%,年龄最小的仅8岁。事实上,不少涉毒公众人物,都曾以优质偶像、青少年榜样的形象出现在公众视线中。如“2013搜狐焦点年度公益人物”高虎、亚青会火炬手李代沫,北京奥运火炬手满文军。
作为公众人物,明星的一举一动都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无原则的宽容,就是纵容明星在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曾有人评论:“社会无底线的宽容,是一种作恶。”契合法律和道德的不宽容,让明星重新审视自己,找回自我,也让公众重树法治信仰,让法律成为行为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