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快就把我们的纠纷调解好了,办事效率可真高啊!”日前,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城南法庭“诉前调解室”迅速化解了该县玉华乡来龙村22户村民与该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事后,村民们对该院的办事效率称道不已。
2014年初,来龙村因引进企业兴建厂房及办公用房需征用该村12组的部分土地,但村里与22户村民一直未能就相关的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达成共识。眼看年关将近,村支书宋定国遂来到城南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庭长李新春了解情况后认为,此事持续时间较长,在当地影响较大,且涉及众多村民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妥,容易引发更大的矛盾,于是决定在立案前再进行一次调解。
在该庭诉前调解室内,调解员和双方当事人代表围坐在圆桌周围。在听取双方的陈述和争议的理由后,调解员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对参与分配的村民相关权利逐个进行分析,分析村民是否具有分配资格,能享受多少份额等;对于不享有分配权利但要求参与分配的相关成员,也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与说明。经过6个多小时的反复地磋商协调,双方终于达成了统一的调解意见。
“诉前调解室既快速化解了矛盾纠纷,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不愧是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一剂良方。”受邀参与调解的人民陪审员宋定国说。
据了解,湘阴县法院共有7个人民法庭,全院65%以上的民事案件在法庭办理。
“这些案件不涉及法律难点,但双方关系难调和,处理不当有可能引发冲突,影响社会稳定。”湘阴县法院院长夏常凯说,“这要求我们处理案件时不仅要公平、公正,还要耐心细致,确保案结事了。这就是我们设立诉前调解室的初衷。”
7个人民法庭,7个诉前调解室。基层法官是专职调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应邀兼任调解员。从2014年至今,7个诉前调解室共调解案件826起,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于庭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