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因一起车祸反目成仇的两兄妹,经法官巧妙调处,最终放下了长达两年的恩怨重归如好。这是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情法并用成功化解群众矛盾的又一成功案例。
家住湘阴县鹤龙湖镇的甘某与吴某的妻子是堂兄妹,两家以前一直往来紧密,关系甚好。2013年初,甘某骑电动车与吴某骑摩托相撞,致使两人受伤。自此以后,两家为赔偿问题争执不休,当地政府、村委会多次出面调解均无结果,原本亲如一家的堂兄妹,至此反目成仇,明里暗里相互攻击,甚至整个家族也因此闹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湘阴法院得知此事后,主动介入,多次上门做调解工作,在双方均认为自己有由互不相让的情况下,主动引导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始终不放弃调解,融情于法,先后六次与当地政法人员、村干部、人民陪审员上门做工作,并在其家族所在的村组多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举办道德讲堂,对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进行法律和道德疏导,逐步缓和矛盾。案件判决后,承办法官又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慰问双方当事人,拉家常、谈工作、讲案例,最终用真情化解了两兄妹的怨气,使其言归于好。
法不容情,但可融情于法,既要坚持法律的公正,又要倾入真实的情感,做艰苦细致的调解工作,确保当事人的权利落到实处,确保社会稳定。湘阴法院的法官是这样做的,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证明,这样做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