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一起十年前中止执行的案子的被执行人黎某,带着申请人刘某,来到汨罗法院执行局,当面履行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中应赔偿的20538元。
原来,2014年2月,黎某驾驶农用车在转弯时,将骑摩托车的刘某刮倒,造成刘某受伤。双方协商未果,刘某将黎某告上法庭,汨罗法院判决黎某赔偿刘某20538元。
执行过程中,执行员查明,黎某无固定收入,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村民也联合上书法院,说明黎某的家庭困难。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员依法对此案中止执行。案子中止执行后,执行员每年依然对黎某的账户和财产进行查询,无果。
这次怎么就有钱而且主动还了?黎某道明了原委:当年他确无履行能力,出外打拼几年后,有了一点积蓄,又不敢存入银行,整天担心被盗。后来想翻新一下房子,但看到电视里、报纸上曝光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感到自己如坐针毡。尤其是春节过后,看到法院经常开展执行行动,有的被罚款了,有的被拘留了。心里想,躲是躲不过,赖是赖不掉的。于是,便有了开始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