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阴县人民法院快速办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案,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去年12月21日,李某某驾驶摩托车被黎某某驾驶的大货车撞伤住院,因经济困难,申请法院向保险公司先予执行医疗费用,湘阴法院两次执行十余万元。
据了解,家住湘阴县的李某某自上个世纪末下岗以来,一直在湘阴县河段处担任船舶驾驶员。他家中上有两位老人需要照顾,下有两个子女需要抚养,一家人重担全在李某某身上,所有经济来源都靠李某某工资。
去年年底,承办的城南法庭法官在过年前向李某某送去2000元慰问金。今年2月26日,又为其垫付10000元执行款,让其小孩交学费。在次次交通事故中,李某某造成两处伤残,误工达到4个月,本院受理此案后,为其减免大部分诉讼费用和执行费用,于2015年3月案件审理完毕,本案发生法律效力后,湘阴县人民法院又于判决书生效当天,就执行扣划,将所有执行款项向李某某支付,李某某鉴于城南法庭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和快速执行兑付执行款项,特予2015年4月1日向城南法庭赠送锦旗一面,并真诚的说“真的人民法院为人民啊,谢谢你们城南法庭啊”。城南法庭接受李某某赠送锦旗后,拒收了李某某送来的土鸡蛋和土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