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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还是叔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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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家  发布时间:2015-04-08 09:52: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华容县人民法院新河口法庭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使曹某某与曹某这对还未出五服的叔侄终于握手言和,使已经产生裂痕的叔侄关系和好如初。

  2014年6月份,曹某认为曹某某挑拨是非,在向曹某某质询此事时,二人言语不和而发生了肢体冲突,造成曹某某身体多处受伤。后经鉴定,曹某某构成了轻微伤(偏重),建议伤休30天。而曹某也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受到了派出所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之后经过曹家其他的亲戚、当地村委及当地派出所的多次调解,但两家人一直未能和好,愤怒之下,2014年12月份曹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曹某赔偿损失15000多元。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曹某某与曹某不但是邻居关系更是亲戚关系,觉得还是有调解基础的。为了促成二人早日和好,承办法官多次到原被、告住处去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多次组织他们进行调解。事情虽然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但双方的情绪仍是十分激动。曹某某认为曹某的行为不但造成了其身体损伤,还造成了其精神损害,曹某必须要赔偿他的这些损失。而曹某认为他已经出了2000的医药费也受到了处罚,而且曹某某的伤也不是他所造成的,他不会再赔偿任何费用。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曹某的父亲与妻子,曹某某的儿子虽说对对方也有怨言,但是态度并没有曹某某与曹某那般激动。法官决定从双方的家人着手,经过法官的一番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的家人同意和解,并同意全力劝解曹某某与曹某。经过家人的第一轮劝解,曹某与曹某某都有让步,但还是没达成一致。这时候,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又把两位当事人先后叫到一边,耐心地给其析法理、讲情义,终于让双方的情绪稳定下来,并同意了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

  最后曹某同意一次性赔偿曹某某损失5000元,之前垫付的2000元医药费作抵。曹某当庭就把剩下的3000元交给了曹某某。庭后,两家人握手言和,曹某对曹某某说:“叔,这件事确实是我做错了,是我这个晚辈不懂事,对不起。我们以后亲戚!”曹某某道:“我们是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的关系。”历经四次调解,经过多人劝解,这段叔侄情终于在承办法官的耐心与执着下恢复如初。
来源:中国法院网华容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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