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4月15日公布该意见,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意见将于5月1日起实施。
2015年4月17日上午,立案一庭全体干警在庭长严冰的组织下认真学习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并结合立案一庭工作实际,展开讨论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后,对立案一庭干警的要求更高。全体干警要在短时间内学习领会精神,结合改革方案,贯彻落实到位;要正确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前瞻性,在工作中勇挑重担,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变压力为动力,坚决按照《意见》精神贯彻落实,积极应对挑战,努力提升立案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