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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救父心切”为名诈骗40余万被判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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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艳  发布时间:2015-04-20 09:07:07 打印 字号: | |
  都说孝心感动天地,可也有人打着“孝”的名义到处行骗,最后谎言终有被拆穿的一天。日前,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赵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万元。

  2011年9月至2013年1月期间,被告人赵雯以父亲住院需要资金为由,以高额利息为条件,向8名被害人以“借”为名骗取资金共计45.59万元,所得资金均用于偿还债务、赌博以及购买地下“六合彩”等。2013年年底,因无力偿还债务,为逃避追债,被告人赵雯不断更换联系电话,匿藏于汨罗市一出租屋内,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无力偿还,仍虚构借款理由并许以高额利息,将所借钱款用于买码、赌博等非法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该院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人伦道德的基石,我们应该把“孝义”践行于生活的每个细节,而不是为博同情换取生存的工具。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市屈原管理区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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