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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陈案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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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乐文  发布时间:2015-04-21 08:12:00 打印 字号: | |
申请执行人清点执行款

    4月20日,我参与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终于执结了。看着当事人满意的数着执行款,我心里欣慰不已。

清晰的记得2011年年初,我刚到城南法庭参加工作担任书记员,年近花甲、体弱多病的刘某拿着2007年3月的一张借条来到城南法庭,向我们咨询,自己亲妹夫、向其借款6万元并还有亲侄儿担保出具借条,这是刘某的养老本,历经四年,多次催要借款和亲戚在一起的时候召开家庭会议,要求其亲妹夫张某偿还该笔借款,张某一直以在深圳开厂经营不善,未予偿还,双方亲戚因借款不相往来,刘某无奈起诉至法院,与亲戚对簿公堂。

    城南法庭接到案件后,先前进行诉前调解,但因双方亲戚关系闹僵,张某拒绝法庭调解,遂我庭立案,并采取了诉前保全措施,但未保全到任何财产,后历经四年,与被执行人张某多次做工作,以及执行四查措施,均未执行到任何财产,最近因我庭调查核实,现被执行人刘某村上土地征收,应分得征收款3万余元,且被执行人张某应履行8万元债务以及迟延履行债务产生利息5万余元合计13万多元,我庭及时与拆迁指挥部、镇政府、村组、生产队衔接工作,后我庭考虑到双方系亲属关系,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最终促成被执行人张某向权利人刘某支付借款本金6万元,利息部分刘某自愿放弃,本案做到案结事了,双方终以握手言和,冰释前嫌,促进了亲戚关系和谐处理。

来源:中国法院网湘阴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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