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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法院对谌立明等16人涉恶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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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辉品、韩爽  发布时间:2015-04-27 16:17:06 打印 字号: | |
  4月24日上午,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谌立明、曾飞情、谌德姣等16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一案公开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谌立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曾飞情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其他1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全部为实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4年间,以谌立明为主的曾飞情、谌德姣、张亮、高立夫、万素敏、方神威、王凯、石聪、游某、陆强、赵颖、王某某、方胜前、徐涛、晏佛安等人,在单独或伙同他人与他人发生纠纷、看管赌场的过程中,多次使用钢管、刀具等凶器,故意对他人进行殴打、砍杀,在当地社会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其中,2014年1月6日晚9时许,因赌博纠纷,被告人方胜前、曾飞情、晏佛安伙同何作雨(另案处理)等十余人持木棍、椅子、铁锹和黎松、沈俊、卢盛超、余青松(均已判刑)四人发生打斗。被告人谌立明知晓此事后,邀集被告人曾飞情、谌德姣、张亮、高立夫、万素敏、晏佛安、游某、石聪、方神威、陆强、王凯、徐涛等对黎松一行进行追堵。期间,被告人谌立明等人持砍刀、管杀、铁棍将车牌为苏E195ZL的东风商务车打砸,并将车上的彭鲁、沈佳伦、易品、李松等人打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彭鲁的伤情为重伤二级;被害人沈佳伦的伤情为轻微伤;被害人卢盛超的伤情为轻伤。

  2012年3月至2013年底,被告人曾飞情、张亮、方胜前、方神威、游某、赵颖、王某某等多次结伙或者邀集他人,在岳阳市云溪区、路中名流宾馆、南正街“传奇网吧”、五里乡火炬村、新球村、楠木村、江南镇长江村等地随意殴打他人或持凶器恐吓他人,致多人受伤。

  2013年12月份至2014年1月6日,被告人陆强、王凯、徐涛、晏佛安等人帮赌场放哨、接送赌客、“看场子”,邀集赌客在赌场内以“推坨子”的方式参赌。该赌场前后开设二十余场,赌注为100元起注,上不封底,每场参赌人员均有二、三十余人,涉赌金额达十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谌立明、曾飞情、谌德姣、张亮、高立夫、方胜前、万素敏、方神威、王凯、石聪、徐涛、游某、陆强、晏佛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均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曾飞情、张亮、方胜前、方神威、游某、赵颖、王某某等分别结伙或者邀集他人,随意殴打他人,或持凶器追逐、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陆强、王凯、徐涛、晏佛安明知他人以营利为目的,设置赌博场所聚众进行赌博活动,而在赌场内负责事务管理,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故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临湘频道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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