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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法院首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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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小刚  发布时间:2015-05-04 16:42: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法官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高效快速地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据悉,这是自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该院首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

2014年1月29日,被告周某在原告罗某处购买了五金水电材料,欠下货款1000元并出具了欠条,后被告一直未偿还货款。为此,原告罗某于2015年4月21日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周某支付货款。

鉴于该案诉讼标的小,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承办法官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该案。4月24日,在送达有关文书材料时,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明了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均同意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承办法官在当天即组织了调解,在调解未达成意见后进行了开庭并对该案当庭宣判。

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7天时间,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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