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君山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了陈勇同志担任君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的议案,君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培菊向陈勇颁发了任命书。
会上,陈勇作了表态发言:
一是正确处理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确保公正司法。做好向人大汇报工作;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在体制和机制上保障司法公开、阳光司法,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正确处理人民群众参与审判和审判权专属性的关系,确保民主司法。保障公民陪审权;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抓好法院信息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避免舆情炒作,拓宽公众参与司法的渠道,完善和推进君山法院工作。
三是正确处理诉讼效率和审判质量的关系,确保为民司法。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落实案件考核指标、质量评查、绩效评估;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努力做到君山诉讼君山解决;充分运用审判管理信息平台,对案件进行动态跟踪和分析研判,提升案件质量。
四是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司法权威的关系,确保忠诚司法。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谋划工作,服从服务于“四区”建设的发展要求,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加强法院党组建设,坚持以创先争优统揽队伍建设、职业建设、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抓好院班子自身建设,建设好学习型、能力型、知识型班子,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