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款30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清积百日大会战”再传捷报,该院采取“放水养鱼”的人性化执行方式,促使一起涉及13案、执行标的合计769.78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多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分期履行完毕,既确保了申请人债权的实现,又避免了被执行人因强制执行陷入绝境。 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实现多方共赢,赢得当事人赞誉,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被执行人谢某某早年独资经营某汽车服务中心,后因生意亏损导致资金链断裂陷入债务危机,涉及13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谢某某无现金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先行起诉的几名申请人在执行过程中私下与谢某某达成一致,控制并经营谢某某的汽车销售服务中心,此举引起其他债权人的恐慌,多家金融机构及个人提交执行异议书,请求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谢某某的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全部资产,按照各案实际情况分别清偿债务。经查,被执行人谢某某除了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外,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总资产评估价为394万,与13案总标的769.78万元差距太大,很难满足全部债权人的要求,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全体性上访甚至闹访事件,于全县治安、经济环境稳定局面大为不利。经提交院领导批准,由执行局局长张学睿牵头,副局长陈纯刚具体承办此系列案件,陈副局长考虑到如果对其资产采取查封拍卖措施,申请人要先行垫付评估拍卖手续费用,且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债务,同时会导致谢某某破产,极有可能导致当事人矛盾更加激化,与“案结事了”的办案宗旨相背离。后经多次办案组会议讨论,办案干警认为该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尚有盈利能力,且有部分车辆库存,保持汽车销售服务中心运营状态才能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可用营业款分期清偿部分债务后再以固定资产抵债,如果资金及时回笼,本案可顺利执结。
于是陈副局长决定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方式,没有简单机械地对被执行人谢某某的汽车销售服务中心进行查封拍卖,而是力促双方和解,一方面耐心平息申请人的激动情绪,并把各种利害关系向其逐一说明,逐步打消其心中疑虑,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谢某某详细宣讲法律,说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要求其配合法院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13案申请执行人先后与被执行人谢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分期履行完毕,至此该案获得圆满执结。
针对此案,执行局局长张学睿总结道:执行案件的过程往往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过程。都说执行难,但又不止我们一家难,解决困难的方法总比困难多嘛!面对执行困境不能畏惧,不能盲目,要有维护法律威严的意识,更要有办铁案的韧劲和耐力,认真研究个案症结,因案施策,方能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