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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夫贩毒筹药费 判刑一年罚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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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建明  发布时间:2015-05-13 08:34:2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某贩毒一案,对帮夫贩毒筹药费的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听到法院庄严的判决,本想帮丈夫一把,却把自己帮进了监狱的王某某懊悔不已。

被告人王某某是个苦命人,公公、婆婆相继患癌去世,丈夫又不幸患上尿毒症,还有一个不满十岁的女儿要抚养。为筹钱治病,被告人王某某的丈夫自2014年起开始贩毒。20146月至9月,在被告人王某某的丈夫到岳阳市透析期间,被告人王某某按其丈夫的指使先后四次帮丈夫将毒品贩卖给他人,共收取毒资人民币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仍多次帮他人贩卖,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某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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