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阴县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培训大会。会上,《湘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细则》首次公布实施,标志着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实施以来,湘阴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数量大幅度增加。2013年底以来,该院的人民陪审员达到116名,人数增至法官的两倍。为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维护社会和谐、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收集社情民意、监督法院工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该院根据上级法院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起草制定了《湘阴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3月15日,该院将征求意见稿报送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内司委、联络工委征求意见。之后的2周,该院分片区座谈走访了全县所有的人民陪审员,广泛征求人民陪审员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司法所对该细则的意见。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共收到修改意见、建议5条12处。4月22日,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听取修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细则。
4月底,《实施细则》经湘阴法院党组集体研究正式定稿通过,细则共分8章40条,涵盖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权利和义务、培训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管理以及人民陪审员的考核和职务的免除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