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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头边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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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远鹏 周振华  发布时间:2015-05-18 08:42:29 打印 字号: | |

一间十几平方米的房间,一张炕桌,再加上两把椅子,就可以组成一个简易法庭。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公田法庭在岳阳县饶村乡朱公村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

原告付某与被告朱某两人均属再婚。20107月,俩人经人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20111213日,双方怀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然而,好景不长,一场意外使得愿望化为泡影。201211月,朱某在与其哥哥合伙建房的过程中,不慎从楼房上摔下来,导致腰椎摔断,下肢瘫痪,再也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自由行走。事故发生后,付某在照顾了朱某一年多时间后,认为朱某康复无望,终身瘫痪,为了自己未来幸福考虑,决定与朱某分道扬镳。201529日,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朱某离婚。

当得知朱某的身体状况后,为便于朱某参与诉讼,承办法官将开庭时间适当予以延后。同时,积极与付某沟通,并在征得朱某及其亲属同意后, 承办法官于513日赶到朱某家,在朱某的床边开庭审理了该起离婚纠纷。

庭审结束后,对于法院将法庭设置在自己床边,让自己足不出户参与庭审,朱某感动不已。朱某的亲属与当地群众对法院上门巡回开庭这样的便民举措纷纷举手称赞。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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