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购买了三轮摩托车不考驾驶证直接上路开车的人大有存在,由于对安全知识的缺乏,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袁某某就是因为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撞上了人力摩托车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11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袁某某无证驾驶其湘F27Y46三轮摩托车在某某县护城乡乡村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益丰村三组路段,遇杨某某驾驶人力三轮摩托车相向行驶,被告人袁某某因处置不当,导致二车相撞,至杨某某重伤二级。某某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袁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被告人袁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致一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袁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