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婚后18天外出“泥牛入海” 丈夫万般无奈起诉离婚
分享到:
作者:蔡艳  发布时间:2015-05-18 08:44:30 打印 字号: | |
  男女双方仅认识2个月就登记结婚,在婚后的第18天,妻子外出便音信全无,丈夫四处寻找未果,无奈诉至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日前,该院审结此案。

  原告邱明轩一直未婚,被告吴丽华前夫已去世,原被告于2012年3月经人介绍相识,于2012年5月在民政局登记结婚,之后俩人一起到深圳打工。婚后第18天,被告吴丽华就与一男性外出搞装卸,从此再无联系,原告邱明轩多次寻找但无被告音讯。原告认为由于二人婚前了解不够,没有建立一定的感情基础,故此解除婚姻关系。

  该院认为,原被告婚前了解不够,婚后不久,被告吴丽华即外出未归,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且少有联系,原被告婚后共同生活时间短暂,未建立起真实的夫妻感情,可视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故该院准予原告邱明轩与被告吴丽华离婚。

  法官寄语:婚姻作为男女关系合法化的一纸契约,应当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婚姻不是儿戏,必须认真对待,草率结婚只会让双方都受到伤害,解脱精神的枷锁让彼此重新生活。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