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有价,情义无价。这句俗语,对于小周与小毛两家人来说,他们有了切身的体会。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公田法庭一次性调解了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使得当初剑拔弩张的两家人握手言和。
小周与小毛曾经是夫妻,2012年12月,双方因感情不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时,为了图省事,对于债务问题,两人绝口不提。熟料,2015年3月,小周的母亲彭某,以三张借条为由,将小毛与其父亲毛某分别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共计29000元借款。对于这突如其来的三场官司,小毛一家人感到极其不满,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扬言要反诉小周一家人,要求小周及其母亲彭某偿还债务,并负担子女抚养费。
通过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承办法官得知29000元债务确属小周与小毛离婚前的夫妻共同债务。同时,俩人共同生育了一个女儿,由小毛独自抚养,小周未承担子女抚养费。
为了尽快化解这两家人的矛盾,避免不必要的冲突,承办法官一方面在法律上向彭某释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小周也有义务偿还;另一方面,从情理上对其分析,小毛现在上有老,下有小,日子也不好过。现在要求他还款,无异于雪上加霜。何况,你们原本是亲家,你还有一个外孙在他们那边,以后少不了联系和来往。如果小毛过的不好,你亲外孙估计也会受牵连……”
听完法官的劝告后,本来还在金钱与亲情之间犹豫不决进退两难的彭某,为了自己的亲外孙,当即作出决定,自愿将这三笔债权共计29000元抵作小周应负担的子女抚养费,不再要求小毛与毛某偿还。对于彭某如此爽快的决定,小毛和毛某表示认可,同时,允诺今后绝不会就子女抚养或者债务问题起诉小周。
自此,一场金钱与亲情的博弈以亲情的胜利而告终,小周与小毛两家人也化干戈为玉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