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决定公开选聘临聘制书记员、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和方式
本次拟选聘临聘制书记员5名、司法警察(限男性)10名,选聘方式采取公开考试、面试的方式,择优选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湖南省湘阴县籍贯。
2、报考书记员职位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下(198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准确、快速进行文字、数据的录入和编辑。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选聘程序
1、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临聘制书记员、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一份。
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至6月8日
报名地点设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县太傅路法院办公楼5楼),联系电话:0730-2265830。联系人姚建平,手机号码13574016908。
考试时间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由县法院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集中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3、组考形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含时事政治理论(约占20分)、法律基本常识(约占40分)、语文写作能力(约占4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尾分数并列)的考生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院内公示三天。
面试共用一套试题,实行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规定的合成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所有考试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和面试统一由县法院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4、体检和考察。根据选聘计划,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相关要求执行。
5、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县法院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院内公示七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6、聘用。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同时与院签定任期及其他注意事项管理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二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四、管理和待遇
1、工资原则上实行固定工资制。
2、人员管理纳入劳务派遣公司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法院公开选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湘阴县人民法院
2015年5月25日
湘阴县人民法院临聘制书记员、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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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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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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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近期二寸 正面免冠彩色 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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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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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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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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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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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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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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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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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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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 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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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家庭成员及 重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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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 |
本人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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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填写学习、工作经历要具体到时间、学校(单位)名称、岗位、职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