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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法官的陪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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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汨罗市法院人民陪审员黄洋  发布时间:2015-05-27 08:36:08 打印 字号: | |
  参加陪审工作有一个年头了,一年中从对工作的不熟悉、不了解,到一步步的熟悉陪审工作,一步步的了解陪审工作,感触很深。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所赋予的崇高荣誉和所肩负的沉甸甸的责任。

  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正义感、道德感和社会良知是重要前提。但是如果不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就很难对所审理的案件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合议时也难以发表有价值性的意见,就更难参与到所审理案件的调解工作中去。只有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地、坚持不懈地从书本上、网络上和平时的培训中学习法律知识,才能在行使人民陪审员职务时更好的运用到工作中去。

  每一次庭审都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学习机会,不但要做好陪审工作笔记,认真总结参审工作中的经验,而且要多向法官学习、请教、讨论,这样才能不断的提升自我。

  作为一陪审员要配合审判长工作,把握工作的尺度,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等方面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摆正好自己的位置,不做法官的陪衬。

  2014年7月18日,我参审的一起离婚案。在当庭调解时,因为当事人心情过于急躁,对于法官的一些话有逆反心理,引起了纠争。加上当时双方家属来旁听的比较多,场面一度失控。有的旁听家属甚至作出了对法官辱骂的行为。作为陪审员,我与另一位陪审员当即对其进行劝阻和制止。经过合议庭成员多次分开做思想工作,当事人总算了解了,平息了。原告的一句话让我非常的感动,她对我说:“我相信你们陪审员,你讲的话也很实在。”这句话更增加了我对陪审员工作的认同感和积极性。事实证明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不仅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能从正面维护法官的形象。

  在陪审工作中,我接触到大量形形色色的案件。很多案件中由于老百姓缺乏最基本的法律意识,不懂法而酿成纠纷。

  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老百姓非常的盲目,把自己的身份证随意借给朋友到银行借款,造成官司打到自己的头上,还一头雾水,并不知道已经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因此作为一名陪审员要经常性的,有意识地利用人民陪审员的身份,把自己学到的有关法律知识,接触到的一些典型案例在不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向周围朋友、民众进行宣讲,以此来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

  在审理案件时,人民陪审员要积极参与到调解中去,与法官一道宣讲法律。利用自己更容易被人民群众接受的有利身份,积极协助法官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促进和谐。

  我曾参加过的一起离婚案,这本是一起法律事实很简单的案件,但基于这个案件的社会关系有点复杂,女方不愿意补偿男方,认为女的就是弱者。于是在审判长的率领下,我积极的参与到了当庭调解工作中。用一个非法律工作人员的思维方式与女方沟通,耐心的解释。最终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从而成功调解。这起案件也是我当陪审员以来,第一次当庭调解的案件,虽然我的贡献不大,但这使我真切的感受到做为一名合格的陪审员的重要性。

  调解不仅仅只是法官一个人的事,也是人民陪审员设立的一项重要职能,人民陪审员不是摆设、不是形式,他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回想一年多来的陪审工作,我认为,作为一名陪审员,代表人民群众参与法院的审判工作,是非常光荣和自豪的。同时,也深感责任的重大。人民群众把权利交给我们行使,我们就不能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要向人民群众负责。今后,我要更好的发挥一名人名陪审员的作用,让人民群众更加相信法律、相信法院,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应有的贡献。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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