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把我控制在派出所是什么意思,我又没犯法?”5月28日,在长沙市公安局湘雅路派出所留置室内,湘阴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见到了警方通过“临控系统”留置的被执行人刘某。初见面时,刘某对自己不履行判决书义务的行为没有半点悔意,反而对法官的到来进行无理的质问。
据了解,刘某因一起婚约财产纠纷经法院终审判决,由刘某返还唐某2万元。判决生效后,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多次电话、信息与刘某沟通,并汇同乡村负责人多次上门跟其亲属做工作,但这一切对刘某似乎没有半点触动,而以在外地打工为由,规避执行,过年都未曾回家。鉴于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今年上半年,湘阴法院将刘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报送至公安的“临控系统”。
刘某多年在深圳打工,打扮比较时尚,加之长相姣好,很难与执行中的“老赖”挂上钩。
通过法官们反复对刘某进行法律宣讲后,她慑于法律的威严,还是积极跟其亲属进行联系,在当天下午就将执行款支付到位了,案件这样才得以了结。
2万元的执行标的,因当事人对法律的漠视,导致司法资源的耗费,越来越完善的执行措施可以督促当事人似乎是“被逼无奈”下被动履行。但如何让老百姓树立法律至上,以守法为荣,违法为耻,让当事人以强制执行为例外,自觉履行为常规,这是中国法律人为之奋斗的长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