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年逾古稀的高奶奶将耄耋老伴戴大爷告上法庭,要求戴大爷履行夫妻扶养义务,每月支付扶养费1500元。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注滋口法庭通过巡回审理,成功调解了这起老年夫妻之间的扶养费纠纷案件。
高奶奶与戴大爷于1990年登记结婚,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夫妻间相濡以沫。2005年,戴大爷高血压中风瘫痪在床,高奶奶亦对其细心照顾。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4年高奶奶也突发脑溢血后住院治疗,后戴大爷的儿女便将戴大爷接到家里轮流照顾,退休工资存折随戴大爷带走由其儿媳掌管。现高奶奶年岁已高,体弱多病,膝下无儿无女,又无经济来源,后经居委会、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无奈之下将八旬老伴告上法庭。
由于属婚姻家庭纠纷且案情特殊,加之原、被告行动不便,承办该案的吴庭长决定在照顾被告戴大爷的二儿子家巡回审理,组织戴大爷的儿子媳妇、高奶奶的亲属旁听本案,并邀请基层组织负责人参与调解。审理中,吴庭长一边耐心地听取高奶奶的诉求,一边细致地倾听戴大爷的答辩。原告原要求与被告共同生活,法庭考虑到被告是高龄老人瘫痪在床,原告也年事已高对照顾被告心有余而力不足,双方无法共同生活,认为被告由子女照顾更有利于纠纷解决。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通过法庭多次劝说原告,且考虑到被告有固定退休工资,终于将解决本案焦点集中到如何支付扶养费及扶养费数额如何确定上。吴庭长抓住时机,迅速询问高奶奶及戴大爷的调解意见,听取双方亲属的意见,对双方进行单独劝解,经过几轮调解逐渐达成一致意见:戴大爷于调解当日一次性补偿未共同生活后的七个月生活费2800元,并于2015年6月起每月10日前支付每月生活费400元。调解协议签字后,戴大爷子女当庭代戴大爷向高奶奶支付2800元,吴庭长又耐心地向双方及亲属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希望以后能和谐生活。
庭审结束后,原、被告亲属紧握着干警的手,对注滋口法庭负责办案称赞,感谢为双方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