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通过主动上门调解,成功调结了一起拖了十六年的借贷纠纷。
1998年,被告某村委会为完成向政府上交农业税的任务,找原告姜某借款19100元,并出具了欠条。欠条上,双方约定2%的年利息,但未明确还款时间。之后,为要求村委会还款,姜某每年都不厌其烦的催讨,但由于村委会本身对外负债累累,无力偿还,每次都无功而返。这一拖,就是十六年,无奈之下,姜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村委会按照约定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94600元。
94600元,对于村委会来说,几乎是一个天文数字。面对寸步不让的姜某,为了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主动邀请村委会的历届书记以及会计带上账本,一起前往姜某家中,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
通过几位村干部对村里财务状况的介绍,姜某意识到村里面近十几年来,一直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对于其19100元欠款,不是不肯还,而是无力偿还。
最终,姜某主动做出让步,只要求村委会偿还15000元,其它的本金与利息全部放弃,村委会也表示接受。
自此,一场拖了十六年的纠纷,终于圆满划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