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用通行证!
这是昨日笔者在岳阳中院获悉的一个新名词,也是该院规范律师出入法院办公区域的一项新举措。
为了规范法官与执业律师(含实习律师)的关系,方便律师到法院开展工作,岳阳市法官协会、岳阳市律师协会经充分协商,并经岳阳中院、岳阳市司法局共同研究决定,于昨日出台了《关于律师出入法院办公区域的规定》。
《规定》指出,律师到达岳阳地区任一家法院后,无须安检,出示办理案件相关函件,凭有效执业证到安保人员处换取律师专用通行证即可进入办公区,离开时再换回有关证件。
同时,《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出入纪律,要求律师不得带当事人等进入办公区,进入办公区后须言行文明、规范;司法警察和安保人员在执勤时有不礼貌、不规范的言行,律师或律师协会也可向法院反映,法院应将处理结果函告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