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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钱治病走歧路 贩卖毒品领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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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翁星晨  发布时间:2015-06-25 09:19:02 打印 字号: | |

身患重疾,为筹钱治病而贩卖毒品,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朱某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身患严重疾病,为筹钱治病,其萌生了贩卖毒品的念头。2014年7月,被告人朱某在岳阳市某医院治病时结识了贩毒人员“四哥”,在“四哥”手中购得毒品后,被告人朱某将毒品贩卖给吸毒人员李某、黄某等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明知是毒品而贩卖给他人,其行为构成了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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